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3]1号
关于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和《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二、检查形式及材料要求
1. 请各专业参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内容框架)》(附件1),提交卓越计划自启动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展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至8000字。
2. 请各专业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试用)》(附件2)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试用)》(附件3)。
3. 请有关学院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于1月14日前发送至jxyj@imut.edu.cn。
联系人:徐睿琛,电话:6577130。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内容框架)》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试用)》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试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