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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1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6月08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44  


 
 

 

关于201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工作参考资料    

(一)各教学单位参考2013年秋季《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理工教材目录》、《高等文科教材目录》、《高职高专教材目录》、《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图书目录》,《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高等理工、文科》,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教材电子版目录;或查询教材信息的相关网站(附件一);以及各学院教材库存情况,进行教材征订工作。    

(以上内容查询路径:进入教务处网站→“教材建设”栏目→“动态教材信息”)。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书的安排,统计、核准2013年秋季学期本单位开设课程、开课班级等信息,征订2013年秋季教材。    

二、征订工作程序    

(一)进入教务处网站→“教材建设”栏目→“内工大教材管理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系统,选择“教材征订管理”,进行教材征订工作,教材征订的操作说明见附件二。    

(二)教材征订结束后,各系主任将已经审核(审核内容详见附件二)、确认并提交的教材征订信息,通过“教材征订管理”模块中的“征订信息查询”导出本系所有教材数据。    

(三)导出的教材数据信息需要进行格式调整,字号要求至少五号以上,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经系主任、教学院长两级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    

三、更换新教材    

需要征订的新更换教材,首先进入教务处网站“内工大教材管理系统”,选择 “教材申请管理”,点击“教材申请”进行信息填报。再经系、教务处两级审批之后,最后进入征订程序。    

四、使用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要求    

(一)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使用,必须通过本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并报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截止目前,下学期将要使用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中若有未经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编写者须带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样书两册,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使用申请书》。(下载路径:进入教务处网站→“教材建设”栏目→“内工大教材管理系统”,选择“系统设置”,点击“通知文件管理”,选择“文件下载”类型,点击“查询”,找到所要的文件进行下载。)要求各学院在614日前结束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审批工作,由学院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备案。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jckljl@imut.edu.cn    

(三)已通过评审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付印申请表》(下载路径同《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使用申请书》),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列入印刷计划。    

五、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教学单位请务必于618日之前完成教材征订工作。    

联系人:刘建兰, 联系电话:6577061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209-1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可供查询教材信息的网站:    

1、中国高校教材网:http://www.sinobook.com.cn    

2、高等教育出版社: http://www.hep.edu.cnhttp://www.hep.com.cn    

3、清华大学出版社:http://www.tup.tsinghua.edu.cn    

4、机械工业出版社:http://www.cmpbook.com    

5、电子工业出版社:http://www.phei.com.cn    

6、建筑工业出版社:http://www.china-abp.com.cn    

 

附件二:教材征订的操作说明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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