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教务公告

关于2013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3年06月26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3]27


 

关于2013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建设,提升实验室整体建设水平,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步伐,整合、优化、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带动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0]4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表决,确定“基础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实验中心为2013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立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从201371日起,建设期为三年。

二、立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组织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及验收标准(试行)》,并要按照其中的建设及年度规划,立即着手开展建设工作。

三、对于此次立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从2013年起,按有关规定划拨建设经费。

四、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和场地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一三年六月二十六

上一条:关于公布首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验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学期《财政学》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