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61号
关于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籍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经教务处研究,现将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相关事宜安排
(一)学生证办理
1、2012级及以前各年级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于开学后第14周(11月25日—11月29日)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第三教学楼217室)或金川校区综合教务办公室(电力大楼12楼1204室)申请补办或更换学生证,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家庭地址变更需持变更后住址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
2、因启用电子学生证,2013级新生(含2012级预科生)及2013年专升本学生的学生证统一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注册
我校实行完费注册、完费考试制度,在册学生需在学校计划财务处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学院将依据计划财务处出具的完费学生名单注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学生方可参加包括课程考试在内的各项教学活动,其中使用纸质学生证的学生缴费成功后,于9月6日前持本人学生证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暂缓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教务中心按“暂缓注册”标记,学生应在12月27日前将暂缓注册转为正常注册。注册后,其在本学期取得的课程成绩方为有效成绩。
(三)核查试卷
学生如对本人上学期(2013年春季学期)成绩有异议,在9月6日前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核查试卷申请表》(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到开课学院办理成绩核查手续,并到开课学院落实核查结果。
(四)2013届学历证书
2013届仍未领取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必须于9月13日前,持离校通知单(2012届以前学生持计划财务处的清欠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学历证书。
二、各学院教务中心相关事宜安排
(一)各学院督促本学院需要修正成绩的教师在9月6日前办理成绩修正手续。
(二)各学院在受理学生核查试卷和教师修正成绩后,将2013年春季学期成绩一览表报送学校档案馆。
(三)各学院如因分专业方向需要调整学生分班(含2013级新生),请务必在9月6日前将分班情况电子版数据和学院领导、教务处处长共同签字认可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各学院教务中心于9月6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办理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生证注册手续、依据学院审批结果对暂缓注册学生标记“暂缓注册”,其中新版电子学生证只需登录教务系统办理电子注册。
(五)各双学士学位专业补考由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自行安排,在第3周周日(9月15日)前结束所有补考,请各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教务中心安排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六)各学院务必于9月24日前将本学期开学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双学士学位补考成绩于9月24日前录入单机版成绩管理系统并报学籍管理科。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