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64号
关于2012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 [2012]4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已注册的2012级在校学生,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在学习期间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2.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或重修合格)。
三、工作组织及有关事项
为保证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优秀学生转专业转出名额严格控制在所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学院按学分绩点确定人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的学生允许在全校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6%-10%的学生允许在本院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教务处负责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和成绩复查,提出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平均学分绩点按《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发 [2012]46号)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四、上报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2.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进度
1.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 :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学院教务中心。
2.2013年9月16日—9月17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计算学分绩点,确定推荐名单。将材料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对上报材料汇总、审核。
3.2013年9月18日:确定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4.2013年9月19日—9月21日:公示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名单。
5.2013年9月24日: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转专业报到通知单到各学院报到。
六、其它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号)精神,已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转入的专业颁发毕(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级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3-2014秋 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