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工大 教字〔2020〕22号
关于编制2020版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有关精神,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标准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了保证2020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制订和有效执行,学校决定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同步,组织2020版课程标准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标准含义
课程标准是对某一课程的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主要内容、考核评价、实施建议等做出的概括性规定,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之一,是选编教材、组织教学、课程考核、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编制程序及要求
(一)编制范围
2020版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均须制定课程标准。
(二)编制要求
1.遵循整体性原则。课程标准的编制应符合2020版培养方案要求,并以“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为依据,明确各门课程的地位作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模式、考核方法与标准等,同时加强各门课程之间内容上的整合及衔接,避免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
2.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各门课程须肩负起育人责任,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在编制课程标准过程中,需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将价值塑造列入课程教学目标,同时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力求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体现科学性与先进性。课程标准应体现“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遵循教学规律,符合时代要求,准确反映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内在规律和独特的研究方法,注重反映相关学科领域的新发展、新动态、新成果,注重将科研成果引入教学,突出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而不应局限于某一本教材的框架结构。
(三)编制程序
1.课程标准的编制工作通过“培养方案信息系统”完成,相关课程信息由专业培养方案自动关联生成。
2.各教学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并授权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集体研究完成。在制定交叉课程的课程标准时,设课单位与开课单位应积极沟通协作。
3.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查核准课程标准,并在“培养方案信息系统”中导出《2020版课程标准审核与汇总表(理论课部分)》和《2020版课程标准审核与汇总表(实践环节部分)》,于9月11日前将纸质文档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理论课部分)和实践教学管理科(实践环节部分)。
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6577130
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王连波,联系电话:6575847
附件:
2020版《课程标准》填写说明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