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4号
关于调整补考成绩录入方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成绩和教学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自本学期起,不再使用“补考成绩报告单”记载成绩,现对补考成绩录入方式调整如下:
一、成绩录入责任人
补考成绩录入责任人为补考学生上一学期正常考试(或重修)所在教学班的成绩录入教师。
二、成绩录入方式
成绩录入方式与正常结课相同,由责任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成绩录入与维护”模块完成录入并提交。
其中,学年和学期选择本次补考对应的正常考试(或重修)所在学年和学期。如: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其对应的正常考试(或重修)发生于上学期(即2020年秋季学期),录入本次补考成绩时,学年学期应选择“2020秋”季学期。
三、注意事项
1.请责任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2.根据上学期正常考试(或重修)教学班安排,本学期补考学生成绩录入已匹配责任教师,暂未指定录入教师的补考课程,由各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负责指定成绩录入人。
自本学期起,重修课程均需要指定责任教师。
3.补考成绩提交后,由录入教师在线打印成绩单,与补考试卷一并存档。
四、其他
限于技术原因,缓考成绩的录入方式暂不调整,仍需开课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成绩管理员根据“缓考成绩报告单”完成录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