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工大 教字〔2021〕6号
关于2021年度申报本科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推进本科专业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内工大 校发〔2006〕31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分类建设与优化调整方案》(内工大 校发〔2019〕64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内工大 校发〔2018〕60号),决定组织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原则及思路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认真研究并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从学校及学院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增设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本科专业。
(二)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主动服务对接国家战略和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实际需要,积极面向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专业三级认证等要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地、积极稳妥地增设急需的本科专业。
(三)符合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需求
准确把握新增专业与现设学科专业的关系,注重学科专业间的支撑和依托,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集中有限资源打造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原则上,学院申请新增一个本科专业,应调整撤销一个本科专业。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中的要求论证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具备符合要求的办学条件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希望各学院根据上述原则,慎重确定增设专业思路,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针对申报专业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专业负责人填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用人单位合作办学协议、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及其他支撑材料等)。
(二)各学院应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PDF格式)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邮箱jxyj@imut.edu.cn。
联系人:张辰楠,联系电话:6577269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