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43号
关于组织2021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教学团队的管理,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教学团队复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评范围
已经通过验收,并已获得“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满5年的团队,需申请复评;对于不申请复评的团队,学校取消其“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二、复评程序
1.团队带头人组织团队成员,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团队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上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复评的团队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评估验收组,对通过初审的团队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团队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鉴定等级,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结果。
4.复评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保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并给予持续建设资助。
联系人:王磊 电 话:6577130
邮 箱:jxyj@imut.edu.cn
附件: 2021年需申请复评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