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49号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往届未毕业学生
申请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往届未毕业学生可在规定年限内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申请参加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学生已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
2.不在留校察看期。
3.不存在其他影响毕业或授予学位的情节。
4.在校期间修读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的结业学生,如在双学位规定修业年限内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须在本次提交第一专业毕业、学位资格
申请的同时,提交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双学士学位不能单独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同学们返校考试时一并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二)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2.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同版的两寸蓝色背景照片4张。
3.往届结业学生需交回结业证书。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还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可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栏目(http://jwch.imut.edu.cn/jwzx/info.do?columnId=665)下载。
2.申请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新城校区明德楼418)审核,通过审核的由计划财务处加盖公章。
3.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第一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并主动登记本人联系方式。
三、审核安排
(一)第一专业审核
1.学生所在学院按照毕业要求逐项审核,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
2.各学院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学校本科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322)。
(二)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审核
1.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结果确定后,在《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于12月13日前转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
2.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审核双学位成绩,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
3.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授予双学士学位建议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学校本科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322)。
(三)学校复审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确定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四、证书制作与颁发
1.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教务处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报送学历电子注册数据、通过教育部学位网报送学位电子注册数据,并按照报送结论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2.12月30日,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相关学院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五、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1.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从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返校学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城警码、健康绿码、行程码。以上核验通过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校。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如防疫要求及学校运行安排有所调整,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