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74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
精品课程及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及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函〔2021〕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为本、专科生开设的美育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连续开设2年及以上。
(二)申报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为本校教师,且完成一轮及以上此门课程的讲授,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三)申报课程必修课(限选)听课人数累计达到2000人以上,有完整教学大纲、教案及电子课件、如有此课程相关微课一并附上;选修课程听课人数累计达到5000人以上。
(四)申报教材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主)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且正在本、专科院校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须经过1学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且使用效果良好并将继续使用。
(五)申报教材内容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科学规律,有较高学术价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件传承等内容融入教材中,有正确的科学理念和概念、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课情况,组织进行申报,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两份)、《2021年自治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优秀教材申报表》(两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优秀教材推荐汇总表》(一份)。申报美育公共艺术教育优秀教材的,提供教材样书一份。
(二)申报单位须对课程、教材内容的意识形态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审查报告。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及教材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务必于12月8日(星期三)下午17点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明德楼321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