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教育课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发布),我校在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明确设置“劳动教育”课程,并已从2020级学生开始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劳动教育课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及管理系统
(一)课程设置
劳动教育必修课共1周(折合1学分、32学时),包括4学时的理论教学和28学时的实践教学环节。
(二)管理系统
教务处已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下建立“劳动教育管理系统”,对全校学生的劳动教育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进行记录、过程管理和学分认定。
二、劳动教育教学组织与学分认定
(一)劳动教育理论教学及成绩录入
1.劳动教育理论教学共4学时,包括劳动观念和劳动意识的树立、劳动精神的感悟、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家务劳动和校园环境保洁、劳动技能和劳动实践、劳动法规、劳动安全等内容。
2.劳动教育理论教学由教务处集中组织开设,学生需在第一学期选课,采用直播课、线上课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理论教学考核不通过者,所开展的劳动实践活动学时无效。
3.劳动教育理论教学考核成绩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统一录入劳动教育管理系统,学生可在劳动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
(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内容录入
1. 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是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旨在引导学生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形成比较成熟的敬业、奋斗、奉献等劳动观念,树牢诚实守信、合法劳动的意识。
2.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散进行,实行清单制。可以认定学分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列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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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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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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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1次四星级宿舍或五星级宿舍或累计获得3次三星级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计2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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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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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计2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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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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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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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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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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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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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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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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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志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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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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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开展的技术服务、支教和支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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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个人参加3-7项,单项或多项累计2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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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劳动实践活动均需要有确定的时间、地点、劳动项目内容、要求和劳动时长,必要时上传活动照片作为附件佐证。
4.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后,须在劳动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录入内容和审核过程在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录入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登录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劳动教育”,自行录入活动有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选定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劳动教育”,进入“教师业务”栏目完成审核;
(3)学生所在学院劳动教育管理负责人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劳动教育”,进入“学院业务”栏目完成审核;
(4)教务处通过该管理系统进行学分确认。
5.星级宿舍、志愿者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由团学等部门集中组织的劳动实践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集中导入,不需学生录入,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部门存档。
(三)劳动教育学分认定
1.理论教学考核通过,实践活动单项或多项累计28小时,可认定获得劳动教育1学分。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学期4月底前,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将劳动教育成绩数据集中导入教务系统。
(四)有关要求
1.组织单位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管理,提前做好必要的劳动用具和防护用品等相关准备,提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
2.组织单位和指导教师应严格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认定标准,及时做出认定,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