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2号
关于2021级本科生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及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1级本科生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21〕165号)的要求,各学院在2021级本科生中开展了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就立项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
(一)立项项目名单
本次共申报项目946个,经项目指导教师、所属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确定897个项目立项。立项名单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二)项目经费资助
为支持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学校对批准立项项目给予300元/项的经费资助,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同时给予配套经费资助,经费资助情况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情况一览表》。资助经费拨入各学院院级大创专项经费账户中,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
二、项目管理
(一)2021级本科生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期为一年,时间为2022年4月到2023年3月。
(二)各学院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须组织完成对各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须组织完成对各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各学院应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和完善支持项目良性发展的有效机制,制订落实指导教师配备、工作量核算、经费场地条件保障、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培育和成果交流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提高项目质量和育人效果。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