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校发〔2020〕69号)的要求,现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管理平台
通过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模块,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登录方式: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毕业设计管理。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选题
1. 2022年11月21日-12月31日,各学院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完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工作,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 2022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选题。
2023年3月30日前,各学院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并将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 土木学院在第七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教学计划执行。
(二)下达任务书
1. 2023年2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工作。
2. 任务书中应明确学生开题报告完成时间和工作任务;明确学生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正文撰写字数及设计图纸量;明确参考文献的数量和主题;明确学生阅读外文文献篇数及外文文献翻译的要求;明确学生设计说明书(论文)初稿和终稿提交时间。
(三)开题及中期检查
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各学院完成开题报告提交和确认。
2. 2023年4月24日-28日,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得变更题目。教务处将对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评阅答辩
1. 2023年5月19日至 23日,各学院负责对拟参加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3号)文件处理。
2. 2023年5月22日至28日,各学院对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评阅,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小组日程安排。
3. 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4. 2023年6月5日至8日,各学院对已通过答辩并完善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3号)文件处理。
5. 2023年6月8日前,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模块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确认。6月9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导入教务系统。
6. 2023年6月12日,完成学术不端行为复检。
7. 2023年6月13日至16日,各学院组织完成对通过复检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确认工作。6月18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将其成绩导入教务系统。
(五)总结及其他
1. 2023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模块管理任务,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并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一并将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 2023年7月10日前,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优秀成果评选、展评和交流,并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
邮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