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学士学位专业转为辅修专业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修订)》(内学位〔2022〕2号)要求,双学士学位“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将原双学士学位专业转为辅修专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培养方案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各开设学院依据本专业主修培养方案和原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应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等学校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由原双学士学位专业转为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须修订,并从2021级本科生起执行。
(二)修订程序及要求
1.各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具体实施、论证和审核。
2.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属学科、专业类”、“专业特色”、“专业培养目标”、“招生专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专业核心课程”、“先修课程要求”、“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中英文对照”等内容。
3.辅修专业设置的专业教育课程及实践环节总学分应在35±3学分的范围内。
4.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授课、练习(美术课内练习、计算机上机练习等)一体化的课程:其授课部分按每16学时计1学分折算,练习部分按每32学时计1学分折算;实践环节每1周计1学分;单独设立的实验课:1学分/32学时。各课程的学分应为0.5的倍数。
5.合理设置课程,在主修专业第4-6学期开设理论课及实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第7学期开设毕业设计(论文),且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学分设置应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同。
6.辅修专业开设课程均在课程名称后加“F”。
二、确定招生专业
1.辅修专业与面向招生专业须分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各开设学院应本着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制定招生专业列表。
2.招生专业列表经面向招生专业审议课程交叉情况后生效。与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课程多于2门的专业,不能列入招生专业。
三、报送材料
各学院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xjk @imut.edu.cn):
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各辅修专业招生专业列表。
特此通知
附件: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2.辅修专业招生专业列表
3.学校现有专业目录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