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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我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即将报名,符合报名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可参加本次报名,现将该通知转发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年级学生,如有报名意愿,及时关注报考通知,按时参加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139-1617时。本次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2023116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118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注意事项

1.我校仅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社会考生不得选择高校考区;本次报名考生考试时间为311日,考试时在校外实习或因其他原因未返校考生,报名时可就近选择实习地盟市考区报考;乌海学院考生建议就近选择乌海考区报考。

2.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在校生”,并按照本人所在校区准确填写院校名称和代码,我校分别在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设置考点,准格尔校区考生填报新城校区。

新城校区各学院考生  

院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院校代码:10128A

金川校区各学院考生

院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院校代码:10128B

如填写不准确,会影响报名审核、编排考场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院校名称和代码等信息准确无误,照片符合要求。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果未通过须及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更正,重新提交。在学校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如实填报,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pdf

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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