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中期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校发〔2020〕69号)和《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1.2023年4月24日-28日,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期检查。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按照任务书安排完成进度等相关工作例行检查。
2.2023年5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jjx@imut.edu.cn)备案。
3.2023年5月10日,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题目修改功能和任务书下达功能将关闭,关闭后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任务书下达。
4.教务处将对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联 系 人:熊伟
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