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及
活动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51号),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案》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及活动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及活动周时间安排
为充分发挥“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宣传、教育、激励效应,根据自治区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今年继续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及活动周”工作,集中开展以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为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集体劳动,引导广大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5月31日。
二、宣传月及活动周主题
劳动中促成长 实践中育新人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校劳动教育的政策精神,讲清讲好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
2.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深入解析相关规范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3.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师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
4.各学院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在5月份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和活动周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劳动教育途径,加强学生劳动品质培养,注重课外校外劳动实践,通过课外劳动实践、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和家校共育, 丰富学生劳动体验,夯实劳动文化,强化劳动观念,提高劳动能力。
5.各学院及时将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报道(文字+图片)、活动视频等素材(均以“成果名称+学院”命名,视频采用MP4格式,时长 3-5分钟)发送至邮箱sjjx@imut.edu.cn,教务处将择优推送报道。
6.各学院于6月7日前将此次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周总结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sjjx@imut.edu.cn。
联系人:王连波,电话:6575847。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