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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校发〔202069)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学术行为,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净化学术环境,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根据历年述求,在2023516日至51711时期间安排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检)。学院可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情况安排预检,每个学生一次机会,是否参加预检可由学生自行决定。预检518日早8时前出检测结果,复制比大于80%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对其进行限期修改,延期参加612日的复检,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和答辩。

2.2023520日至 22日晚11时期间,各学院负责对通过预检拟参加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正检),于523日早8时前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视为自动放弃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正检毕业设计(论文)与预检毕业设计(论文)相互比对结果小于50%的,学生应认真准备,延期参加613日至16日安排的答辩。

3.202365日至8日,各学院对已通过答辩并完善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2023612日,各学院组织对限期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并完成“学术不端行为”复检。

5.2023616日,各学院对612日以后通过答辩并完善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6. 检测结果(不包括预检结果)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3号)文件处理。

联系人:王连波,电话:6575847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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