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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加强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加强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各类课程结课考试将陆续进行,为严肃考场纪律,规范监考教师监考工作和学生考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各学院要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出发,以对学校、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考试环节组织管理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把试卷保密关,保证试卷的命题、审核、交送、分发等各环节规范严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各学院须组织全体监考教师集中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强化监考教师的责任意识,有效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权益。

监考教师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考前监考教师须在黑板上书写“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四、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各学院须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诚信考试。

强调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考试巡视巡查工作

教务处在考试期间不定期安排考场巡视巡查,并设置考试作弊举报电话:6575712;举报邮箱:jwch@imut.edu.cn。各学院须成立专门巡视组,从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考场保障等方面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并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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