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务字〔2023〕13号
关于组织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大学本科后教育,是高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全日制招生本科专业申请,且专业名称相同。
2.做好需求调研。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要性。
二、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报专业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具体要求及框架结构,制定专门的第二学士学位两年制人才培养方案。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3.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专业必要性。主要包括:专业基本情况、专业特色优势、人才需求分析、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有关程序及要求
1.申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协同统一发送给教务处张辰楠。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审议,审议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联系人:张辰楠,联系电话:6577130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