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务字〔2023〕2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导师
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3〕2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校决定从2023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指导工作量,在2023年10月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 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在2023年10月16日完成导师库的建立,并向学生公布导师信息。
3. 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2023级本科生导师互选工作,并将2023级本科生导师互选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王连波,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