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务字〔2023〕33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
学校在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课程培养计划,为了更好地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2023年6月26日发布并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是高等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依据。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规定:“第十二条 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高校应设置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课程或将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纳入培养环节。”;“(二)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规定“5.5.6 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6.3.2 学校实验室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纳入实验室准入环节”。
二、教育培训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涉及的主要内容参照如下:
1.实验室安全意识与法律责任
2.实验室通用安全
(1)实验室安全基础
(2)实验室用电安全
(3)实验室用水安全
(4)实验室用气安全
(5)实验室信息安全
(6)实验室通用类危险源辨识与防控
(7)实验过程安全管理
3.化学实验安全
(1)危险化学品管理
(2)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管理
(3)废弃化学品管理
(4)化学品伤害紧急处理知识
(5)压力容器(气瓶)及管道(气路)
(6)个体防护和职业卫生
4.生物实验安全
(1)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
(2)生物安全操作
(3)实验动物安全
(4)生物废弃物处置
(5)实验场所及资质
5.物理实验安全
(1)特种设备安全
(2)射线装置安全
(3)激光安全
6.实验室安全素养
(1)学业安全
(2)安全文化
7.实验室消防安全
(1)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2)实验室的安全疏散路线,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3)实验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实验室的火灾类型、性质,火灾风险点和防火措施,实验室内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常识等
8.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9.其他实验室相关安全知识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安全教育中,根据本学院所属各专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训内容和考核方案,培训过程和考核结果记录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数据库、网站等电子信息记录。
三、成绩报送
1.学院在每年新生入学后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培训和考核后,并通过教务系统于10月15日前报送成绩;2023级学生的成绩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
2.《实验室安全教育》成绩按百分制记载,相关培训过程记录和考核材料管理、存档事宜,按试卷管理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连波,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