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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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7〕22号
关于申报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13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
二、实施步骤
相关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组织师生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企业将立项情况报高教司备案→教育部高教司发文→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企业组织验收。
三、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详见《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加强与行业产业的合作,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
2.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登录企业网站,下载各企业的申报书,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
3.各单位申报完成后,另将《2017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备案。项目申报中,如涉及师资培训相关内容请与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联系咨询。
教务处联系人:张世娥,电话:6577130,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梁海欧,电话:6577309,电子邮箱:ngdjsfz@126.com。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筹)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