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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6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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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78


关于编制2016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执行,学校决定组织2016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标准

(一)课程标准含义

2016版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标准相对应,将以往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合并,且改称为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对某一课程的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主要内容、实施建议等做出的概括性规定,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之一,是选编教材、组织教学、课程考核、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编制程序及要求

1.2016版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均须制定课程标准。

2.课程标准的编制应符合并体现2016版培养方案要求,并以“课程贡献度矩阵”为依据,在课程体系系统化前提下,明确各门课程的地位、作用,加强各门课程之间内容上的整合及衔接,避免重复和遗漏。同时可参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3.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课程标准由各开课单位负责编制。专业教育课程的课程标准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并授权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集体研究编制;涉及到开课单位与设课单位不一致的课程,双方应加强沟通协作。

其中,“专业创新实践”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密切结合、旨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2011版培养方案中“科研训练”、“文献检索实践”等加以综合并赋予更丰富内涵的新设实践教学环节。请各专业从自身特点和需求出发,并可采用“个性化定制”等方式,与图书馆等开课单位沟通协作,合理编制“专业创新实践”课程标准。

4.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均统一使用参考格式,并按照其中的说明编制课程标准。各类课程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对格式进行适当调整。

5.学院负责审查核准课程标准,并分别填写《2016版课程标准审核与汇总表(理论课部分)》和《2016版课程标准审核与汇总表(实践环节部分)》。

6.学院负责分别将审核后的理论课部分和实践环节部分课程标准,按照开课单位进行汇编,并以通识教育必修、专业教育必修、专业教育选修、通识教育选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顺序进行排列。

二、课程教学设计

(一)课程教学设计含义

2016版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配套,将以往课程教案和教学日历合并,且改称为课程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设计是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为目的,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特点,对教学过程的合理组织和有序安排,是教师实施个性化教学的方案和计划。

(二)编制要求

1.承担2016版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每位任课教师均须编制课程教学设计。

教师须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经过课程组或教研室等集体讨论研究,参照学校推荐模板编制课程教学设计。同时可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等对格式进行适当调整。

教师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末完成课程教学设计,并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执行。同时可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教学需要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理论课任课教师应在学期末编制完成课程教学设计,并报送所在系(部)或学院审核、备案、存档。

2.承担2011版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教学任务,以及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承担2016版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可编制使用课程教学设计,也可沿用教案和教学日历。

3.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仍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等相关要求编制教学文件、组织教学。

三、课程贡献度矩阵

(一)课程贡献度矩阵含义

课程贡献度矩阵是从专业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出发,对课程教学活动预期培养效果做出的预设,是反映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达成度的有效方式,旨在以专业培养目标引领课程教学等培养过程的实施,将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密切联系,使课程教学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耦合。

(二)编制程序及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贡献度矩阵

12016版培养方案中的所有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均须与通用培养标准相对应,编制《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贡献度矩阵》。

2)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课程贡献度矩阵》的编制工作。

2.专业教育课程贡献度矩阵

1)与2016版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标准及专业教育课程设置相配套,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拟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均须编制《专业教育课程在培养标准中的贡献度矩阵》,其它专业可视需自行确定是否编制。

2)各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完成《专业教育课程在培养标准中的贡献度矩阵》的编制工作。

3)“专业创新实践”虽归属在创新创业教育类别,但因其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开设,因此需由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将其纳入“专业教育课程在培养标准中的贡献度矩阵”。

3.所有专业须在专业教育课程的范围内确定专业核心课程,门数约为10±2门,并填写2016版专业核心课程情况一览表》

四、送交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331日前将《课程贡献度矩阵》、《专业核心课程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文档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2.请各单位务必于331日前将汇编后的课程标准(2016版)电子版、《2016版课程标准审核与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文档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理论课部分)和实践教学管理科(实践环节部分)。

教学研究管理科联系人:徐睿琛,联系电话:6577130

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王连波,联系电话:6575847

特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