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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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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5]9


 

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继续深入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学检查效果。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第一教学周前三天(32-34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师生到课率情况;教室、教材等的准备情况。

2.学期中教学检查

本学期第十至十三教学周(54日至529日),开展以检查教学管理及服务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听课活动。全校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党发[2005]3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校发[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深入课堂进行听课,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并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与本部门相关的问题。

第十三教学周末,校领导及各单位的听课表由校党政办公室和所属单位分别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学期末考风考纪检查(考试周)

本学期考试周前,各单位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做好教师考务培训工作及学生考试规范宣传教育。考试周期间,各有关单位继续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校发[2009]102号)开展全校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

(二)专项教学检查

1.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检查。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对部分教师进行复评和跟踪调查。对部分参与评奖和职称评审的教师上课情况进行反馈、指导。对部分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抽查。

2.为加强对新进教师教学的管理,引导和督促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对各教学单位的新教师培养情况以及新上讲台教师进行抽查、指导。

3.组织“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进度检查,及时了解我校“校级品牌专业”的建设质量和进度,督促提高建设质量。

4.继续开展“校级精品课程”的质量等级鉴定工作。

5.组织进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6.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质量。

7.开展实习教学调研和检查工作。通过对实习教学过程监控,了解实习情况及效果,进一步推动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8组织进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鉴定验收工作,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督促。

9.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围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资料整理归档等环节,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进一步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0对全校各教学单位的成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成绩录入、成绩维护、成绩审查、成绩单打印、成绩一览表报送、体育生加分、双学士学位成绩管理、试卷核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成绩管理。

11.组织进行双学士学位专业的课堂教学、教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成绩管理、试卷管理、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调研和检查。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本学期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教、教师自评等评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学期第十三至十六教学周(525-619日)进行学生评教工作,工程训练课程仍采取手工填表方式,其余课程全部采用网上评教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评教前的学生动员工作及各项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集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以保证网上评教结果的有效性。

2.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工作采取听课与教学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参加2学时以上的听课活动或教学观摩活动,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负责进行各类评教工作的指导以及提供工程训练课评教表,其余所需表格请到教务处网页进行下载。

(四)教师评学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一至两次任课教师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评学表》,并进行整理总结。

三、教学检查进度安排       

1.制定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于第三教学周周末(3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送到zlgl@imut.edu.cn)。

2.开展教学检查

第五至十八教学周,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会同校教学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3.教学检查总结

第十九教学周,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一学期以来的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组织本单位各系(教研室)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填好后各教学单位存档。各教学单位在教学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将本学期教学检查总结在第二十教学周周末(201571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送到zlgl@imut.edu.cn)。 

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配合学校做好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计划,整体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将按照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检查计划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