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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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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5]2


 

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了“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工作。经专业建设组申请、学院审查推荐、鉴定评估组初评,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测控技术与仪器”等5个专业鉴定验收结果为A级,授予“校级品牌专业”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校级品牌专业”继续加强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巩固优势,强化特色,为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示范性作用。

“校级品牌专业”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应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再次进行评估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结果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