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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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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4]15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推动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件水平,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4]9号)的要求,学校决赛组织参加本次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多媒体课件大赛要求

(一)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参赛程序及要求

1.参赛教师将课件光盘交至所在学院,如为网络版课件,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代码、网址、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学院审核后,统一于69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二、微课组参赛要求

(一)评审标准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须为flv格式,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20Mb

5.提供相应的作品文字介绍等。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二。

(二)参赛程序及要求

1.参赛教师将视频及作品文字介绍等刻录至光盘,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统一于69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三、其它

申报参赛作品通过学校评审后,参加全国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附件一: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

附件二: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组)评分标准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