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务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4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4-01
  • 浏览次数:212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4]12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4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校发 [2003]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1级普通专科(新高职)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品行评定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专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在专科学习期间无补考课程。

    3.综合测评在本班级前三分之一之内。

     三、2014届预计毕业各专科专业学生人数、推荐人数及录取人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工作的要求,本年度专升本名额控制在5%以内,我校各学院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控制在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2%以内。具体情况见表一。 

表一 各专科专业学生人数、推荐人数及录取人数一览表

 

序号

学院

专科专业

学生人数

推荐人数

录取人数

1

国际工商学院

财务信息管理

42

5

2

2

会计电算化

38

5

2

3

建筑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6

4

2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28

3

1

5

矿业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37

4

2

6

建筑工程技术

38

4

2

7

应用化工技术

33

4

2

8

乌海学院

煤矿开采技术

36

4

2

9

应用化工技术(PVC)

23

3

1

10

能动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8

3

1

四、选拔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分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三个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

五、选拔组织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体育部负责优秀运动员资格核实。教务处负责对报送材料的审核和成绩复查、选拔考试的组织并提出预录取名单。

六、选拔原则

1.我校选拔本校专升本学生按专科前五个学期平均学习成绩和本次选拔考试成绩确定的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中,平均学习成绩和本次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外校到我校专升本的学生按本次选拔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上述总成绩,在本专业专升本人数规定的限额内由高到低选拔。

3.专升本学生升入2012级本科专业学习,如遇该本科专业实际班容量额满,将安排至尚有余额的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4.身体健康情况要求以本科专业录取条件为准。

七、选拔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3.参加选拔考试学生名单公示。

 4.参加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统一考试。

 5.学校按成绩排名录取。

 6.公示录取名单。

 7.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八、学院推荐

学院要按照选拔条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平均学习成绩按学生所在专科专业前五个学期所修读的必修课程计算。其中,考查课程成绩分数按以下办法折算:

优秀

良好

及格

95

85

75

65

九、上报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学生成绩单。

3.《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新高职)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在教务处网页学生服务处下载)。

4.体育部核实的优秀运动员资格材料,按优秀运动员推荐者提供。

十、工作进度

1. 2014331日—44日: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并将推荐材料及名单分专业按总平均学习成绩排序,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 2014411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员名单。

    3. 2014414日—420:公示参加选拔考试专科学生名单。

4. 2014426日: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 201459日: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6. 2014512日—518日:公示专升本学生录取结果。

7. 20145月底,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备案。

十一、其它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已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不颁发专科毕(结)业证书,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习经历由原学校发写实性的学习证明。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由选入学校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新高职)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附件2xxx学院2014年专升本学生汇总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