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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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4]13号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现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在学校管理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并报教务处备案。此项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
二、2014年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三、2014年5月中旬,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的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14年5月下旬,学校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四、2014年5月30日,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抽取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名单并公布。
五、2014年6月2日至16日,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六、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从6月11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6月20日下班前把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系统。
从2014届毕业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再安排第二次答辩或推迟答辩。
七、2014年7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八、各学院必须认真进行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对评选出的2014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展评、交流,并将电子版文稿提交教务处备案。
以上材料请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选题情况一览表(1份)、统计表(1份)、总结(1份)需提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提交电子版文稿。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