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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立项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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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09]6


 关于组织2009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立项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新形势,推进我校双语教学工作的开展,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 [2005]90号)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本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二年级以上开设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两轮该门课程的教学经历,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和考核,对符条件的申报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于420前统一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立项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的评审工作,对于通过评审的课程,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建设。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

(一)申请认定课程的范围

1、建设期已满且本学期开课的双语教学课程应申请结题认定。

2、未立项建设的课程,如在教材使用、外语授课量以及作业与考试内容方面已达到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界定的要求并符合认定基本条件,可申请认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认定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鉴定(认定)书》(一式两份)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有关学院对申请认定的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人员随堂听取申请认定课程主讲教师的授课情况,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效果评价表》,签署认定推荐意见后,于420前统一将有关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认定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评审工作,对通过评审的课程,由学校发文公布,认定其为“双语教学课程”。

联系人:刘丽娟,联系电话: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