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2009年度春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3-04
  • 浏览次数:1594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09]10


 

关于组织2009年度春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质量建设工程和专项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 决定开展2009年度春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及评估课程

1、建设期已满、在本学期开课的、且尚未申请或未通过质量等级鉴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均可申请鉴定。

2、首批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在本年度申请鉴定。

3、英语、建筑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申请鉴定。

二、鉴定及评估程序

    1、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组成员,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该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份)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课程的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后,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32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提出申请的课程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课程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以听课、检查课程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和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课程质量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划拨其余50%课程建设经费。

联系人:徐睿琛,王文新

联系电话:65771306577309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2009年可申请鉴定评估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