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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流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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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务字2024 14  


 

关于规范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项目范围

示范实验)校建设项目、示范性特色学院、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校企共建实验室、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工程教育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实践基地、各类专业、各类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课新工科课、双语课)等涉及团队成员的项目

二、信息变更种类

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新增项目成员

三、备案流程

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因教职工退休调离或无法履职等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变更前后当事人签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向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完成变更需要院务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作出变更决定的,另附会议纪要

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变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复后完成变更。

四、责任追究

未经变更审批的项目,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优、工作量计算等不得作为业绩支撑。擅自使用并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