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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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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务字2024 10


关于组织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内教高函〔2024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同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且有意愿继续留任的上一届委员;

2.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千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2018年以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4.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参赛主讲教师;

5.2018年以来国家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6.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

二、推荐原则

在符合上述推荐标准外,各单位所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应处于相关领域国内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知名度并获得广泛认可。

教学单位要充分考虑近年来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并结合往届本单位担任教育部各教指委委员情况,原则上每个教指委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申报材料

)各单位研究产生推荐人选,组织推荐人选参照《教指委填报导入模板填写示范》(附件2),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教指委填报》(附件1);

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务必于6月4日下午5:30前将附件1、附件3的excel电子版及其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发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邮箱jxyj@imut.edu.cn,逾期不报的视为不推荐申报。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6577130。

 

附件:1.教指委委员填报信息表

2.教指委填报导入模板填写示范

3.学院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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