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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期初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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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期初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经教务处研究,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相关事宜安排

(一)注册

学校继续执行完费注册,尚未缴费学生应于开学后两周内(3月8日前)缴清全部学费,方可注册学籍、参加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在开学第二周以后缴清学费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验缴费记录后办理网上注册。

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暂缓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教务办公室按“暂缓注册”标记,学生应在本学期倒数第二周前将暂缓注册转为正常注册。注册学籍后,其在本学期取得的各门课程成绩方为有效成绩。

(二) 核查试卷

学生如对本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有异议,于第二周(3月8日)前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核查试卷申请表》(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到开课学院办理成绩核查手续,并由开课学院落实核查结果。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对其它学期的课程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三)学生证办理

需要补办、更换学生证的同学,于第14周(5月27日—5月31日)通过教务处首页“综合业务系统”中的“补办学生证”模块进行申请,其它时间无法补办。家庭地址变更需持变更后住址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申请补办流程如下:

1.登录教务处首页,点击“综合业务系统”,选择“学生业务登录入口”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进入系统后,点击“学生服务”栏目下的“补办学生证”模块,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并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如缺失学籍照片,可通过个人教务系统下载“入学照片”(jpg格式,以学号命名,示例:“202070491019.jpg”)后进行上传;如需修改“乘车区间终到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pdf格式,以学号命名,示例:202070491019.pdf)。

3.正确填报申请表后,通过扫描申请表下方的二维码缴纳制证工本费。

4.申请学生通过在线打印功能打印已填报的申请表,由班主任审核照片和相关信息并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相关事宜安排

1.各学院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学生注册工作,此后缴费的学生,学院登录计划财务处“智慧财务系统”查验学生缴费情况后为满足注册条件的学生办理网上注册。

2.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申请补办或更换学生证学生的信息、照片和变更乘车区间终到站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系统“学生数据审核”模块进行确认。核查后的表格和附件由学院留存,无需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须督促相关教师在3月8日前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各学院督促本学院需要修正成绩的教师在第一周内,办理成绩修正手续。

5.各学院在本学期开学补考后,按照毕业资格审核模式对2024届预计毕业生进行学业情况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方便学生及时核实学业情况,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修读计划。

6.学业警示

本学期开学补考成绩报送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教务办公室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和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学生成绩统计,提出警示学生名单,学院认定警示等级后发布,将红色警示级别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备案。学院学工管理部门在警示学生名单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学业警示通知书》及《学业情况告知书》,建立并维护学业警示档案。学业导师或班主任负责送达学生本人,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帮扶。

7.各学院在完成学生核查试卷和教师修正成绩后,必须于第五周前将上学期成绩一览表报送学校档案馆。

8.各学院及时整理预计毕业生学籍卡,查漏补缺;各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应及时整理本年度双学位预计毕业生学籍卡、成绩单等相关学籍档案,以确保以上材料能够及时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