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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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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教学单位

为严肃考场纪律,规范监考教师监考工作和学生考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学校开展“诚信考试月”活动,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做好做实期末考试管理工作。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学院、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出发,以对学校、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考试试卷管理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把试卷保密关,保证试卷的命题、审核、交送、分发等各环节规范严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监考教师培训

各学院、教学单位须组织全体监考教师集中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强化监考教师的责任意识,有效预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权益。

监考教师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前监考教师须在黑板上书写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

3、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四、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须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诚信考试。

1、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学生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考试巡视巡查

1.学校督导组及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在考试期间不定期安排考场巡视巡查,并设置考试作弊举报电话:6575712;举报邮箱:jwch@imut.edu.cn

2.各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均须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骨干教师组成的专门巡视组,从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考场保障等方面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并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