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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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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秋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已经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从2024年01月02日开始到2024年01月12日结束。

二、考场安排

考场安排见附表。

三、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或学籍证明),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 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四、其他

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长按试卷的要求执行。

 

附表: 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