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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普通话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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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要求,全区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以上;盟市城区和旗县中心城镇平均达到90%以上。又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需要统计教师和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标准情况。现将统计表发给学院和职能部门,请认真统计本学院,本部门普通话相关数据,准确填写统计表内容,按要求于11月16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报送普通话站,电子版报送至2337380849@qq.com或办公自动化OA系统崔华

普通话站地址:新城校区明德楼437

联系人:崔华

联系电话:6576236

 

附件:普通话证书统计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