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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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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校发〔202076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分制,发展学生个性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一)各专业在接受转入本专业学生时,要充分考虑本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得突破学校规定的班级建制和容量。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不得跨批次(类别)转专业。

(四)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五)学生转专业时,转入专业对学生的体检标准继续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经批准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七)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八)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九)留降级学生不能转专业。无特殊情况,学生进入三年级以后不能转专业。

二、优秀学生转专业

(一)申请资格

1.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已交费注册的一年级学生。

2.申请时,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

3.截至大一学年末,无任何未通过课程,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以下称“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其中,排名前10%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允许在本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二)办理程序

1.优秀学生转专业,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初进行。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公布本年度各专业拟招收转入学生的名额。

2.凡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可接收的学生人数,以及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排名,按志愿优先原则,确定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转入专业。

4.对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拟转入专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三)上述过程中,出现平均学分绩相同的学生,依次按如下顺序确定优先权:

1.通过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外语专业通过专业外语等级考试);

2.大一学年大学外语课程平均成绩高。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转专业,经双方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可转入相应专业。

经双方学院签字的转专业申请须在复学后一周内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特殊学生转专业

(一)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年级原专业已停招,经本人申请、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可转入相应专业。

(二)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要情况的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专业,相关专业学生可直接在调整后专业就读,也可经本人申请、双方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转入其它相近专业。

(三)学生入学后,因为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双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可转入相应专业。

(四)其它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双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可转入相应专业。

五、课程认定

学生转专业后,须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一)原专业已获学分课程,内容和学分与转入专业相同,成绩有效,认定学分。

(二)原专业已获学分课程,可支撑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等效于转入专业对应的课程,成绩有效,认定学分。

(三)原专业已获学分课程,不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且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做要求,记入通识教育任选课学分。

(四)原专业未获学分课程,且列入转入专业必修课,须在转专业后进行补修。

 

六、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发布前休学、入伍的学生仍适用原办法。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特殊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