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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年论文工作规定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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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年论文工作规定

校发200853

学年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年有关课程知识进行的论文习作,是培养学生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年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学年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1.学年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巩固和加深本学年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树立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学年论文应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通过调研、取证等方式方法,获取资料、信息的能力。

2)分析和综合资料、信息的能力。

3)对经济、社会、文化等问题的初步研究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撰写论文能力。

二、要求

1.学年论文除个别课题需要分散进行外,一般应集中进行。

2.学年论文字数要求:计划学时为一周的不少于3000字;计划学时为两周的不少于4000字;计划学时为三周及以上的不少于5000字。

3.查阅文献5篇以上。

4.论文要有一定量的亲自调研的资料或数据,并有自己的观点。

三、组织管理

1.各学院全面负责本院学年论文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各学院或责成系(教研室)在学年论文开始前进行动员,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年论文工作规定》,明确职责和要求。

2)组织学年论文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工作进度、学风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组织研讨学年论文的教学改革。

4)进行学年论文工作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2.各系(教研室)全面负责学年论文的教学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制定学年论文的教学大纲。

2)安排指导教师、确定总体进度、审定任务书。

3)检查教师的指导工作,监控学年论文的过程。

4)进行学年论文工作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5)将学生的学年论文成果整理、归档,至少保存四年。

四、选题

1.选题应符合学年论文教学大纲要求,使学生在调查、取证、分析、论证、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应尽可能与当前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实际相结合。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4.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当。

5.题目要有多样性。

6.在符合学年论文大纲的前提下,教师新拟的题目,或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拟的题目,都需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没有指导学年论文经历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多于20人。

3.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充分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提供参考文献等。

2)认真指导学生,及时解答和处理遇到的问题,并对出勤、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

3)指导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乘以计划周数。

4)对学生的论文成果作出批改,写出简单评语,并签字;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学年论文的工作,给出成绩。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任务。

2.在学年论文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尊敬老师,爱护公物,保证工作场所整洁、安静。

3.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年论文工作,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超过全过程三分之一或旷课超过全过程过四分之一者,其成绩为不及格。

4.严禁抄袭或找人代作,一经发现,其成绩为不及格,并视情节轻重参照学生考试违纪相关规定给于处理。

5.学年论文不及格者,应申请重修。

七、成绩评定

1.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的成果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工作态度等为依据。

2.学年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评分细则。

八、附则

1.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年论文规定同时废止。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年论文书写规范

2.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年论文任务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