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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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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发20206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本科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是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  教材选用与征订

第三条  教材选用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所选用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按照国家要求统一选用。

(二)高质量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高质量的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

(三)先进性原则。结合学科、专业和该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使教材在内容上始终保持先进性,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四)适用性原则。所选用教材应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应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要求。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未按程序审核的境外教材,一律不得作为教材在教学中使用。

(五)统一性原则。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条  选用教材征订程序

(一)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均须通过“教材管理系统”进行选用审核和征订。教师不得擅自使用或向学生发售教材。

(二)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在“教材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开设课程的教材征订及审核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负责将各单位的教材征订统计信息汇总后交供货商,供货商应与系统征订数据核对无误后予以订购。

(四)新增教材、变更教材或选用境外教材,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经学院(部)逐级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通过审批的教材方可在教学中使用。

 

 

第三章  自编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  自编教材编写原则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自编教材审核

学校负责组织由学校组织编写教材的审核工作。

(一)应对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对自编教材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

(二)编写队伍审核。教材编写队伍应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材建设规律,结构合理,主编原则上应为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鼓励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编写教材。实践性较强的教材可以吸收行业企业人士参与。教材编写队伍须经审核和公示。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

(三)实行编审分离制度。教材编写人员不得担任教材审查人员。教材审核人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且校外专家占有一定比例。

第七条  自编教材认定

(一)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通过认定的自编教材进行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为1-3万元/项。

(二)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自编教材认定。申请者应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教材认定申请表》、使用情况和教材样书等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批准、党组织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本办法及《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教材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思想水平”满足要求、总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且公示无异议的教材视为通过认定,核拨资助经费。经费可用于购买专用材料和办公用品,打印复印,论文版面费,外出调研或培训。

(三)申请认定的自编教材应为已经出版、培养方案内课程所需的、且在校内使用一个教学轮次以上的教材,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教材可供选用的;

2.国内有相应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的;

3.反映我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水平、教学改革成就具有区域特色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4.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

第八条  自编教材使用

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须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要求,完成进行选用审核和征订后,方可在教学中使用。

第四章  自编讲义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自编讲义是指我校教师为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独立编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供在校学生使用的校内非正式出版物。自编讲义的编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无相关教材和参考书可供选用。

(二)现有教材无配套使用的习题集、实践教学辅助讲义等。

第十条  自编讲义的使用

(一)自编讲义首次使用前,申请人需将使用申请书和自编讲义样稿上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要求(对编写者职称不做要求),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二)未通过单位评审的讲义,不得在教学中使用,更不得向学生出售。

第十一条  教师应及时整理讲义,出版发行,或选用适合教材,及时更换。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