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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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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发〔2020〕20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统筹推进我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程,确保我校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实施,经学校2020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校院两级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认证工作进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加强学校顶层设计,各专业合作互助、统筹推进工作。

 长:姚  

副组长:吕晓琪(常  务)  栗文义  峻  峰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志和  刘利民  刘醒君  许国强

李冬梅  李兴华  李春明  吴永军  陈红霞

范永红  孟克其劳            高晓平  

韩永全  韩利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5),办公室主任:李冬梅(兼)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决定学校有关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大事项。按照学校决策安排和认证标准,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各专业认证工作的要求承担并落实有关工作;

2.落实、推进、检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督查、推进、协调相关部门和学院专业开展认证相关工作;

3.审定与专业认证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申请书、自评报告等材料;

4.在预评估及教育部认证专家入校期间,组织、协调工程教育认证专家进校考查的各项工作。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召开认证工作推进会

成立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研究有关工作安排。召开认证工作推进会,部署认证有关工作安排,推进相关学院及部门有序开展认证工作。

(二)开展对标摸底

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所有进入认证范围的专业,特别是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申请受理的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状况进行对标摸底工作,并适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通过对标摸底,进一步梳理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持续改进方向。

(三)分类建设

1.公共课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开设公共课的教学单位与各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深度对接,完成第二次毕业要求指标点对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课程目标,提升教学质量。

2.相关专业:申请受理的专业和进入认证范围的其他专业在前期对标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预计专家进校时间或计划提交申请时间形成认证推进进程表,严格按照推进进程表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3.相关职能处室:相关职能处室在深入研究学习认证理念的基础上,以认证理念为指导,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

(四)自评报告撰写

1.相关职能处室梳理自评报告撰写要求及撰写思路,按照业务分工完成报告中学校层面共性内容的撰写。

2.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建设情况完成《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初稿的撰写及支撑材料目录的整理工作。经各专业核心认证专家入校进行指导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正式提交认证秘书处。

(五)预评估及专项检查工作

对申请受理的专业,在提交自评报告后,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在教育部认证专家正式入校前开展预评估工作;对进入认证范围的其他专业,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其他

(一)学校将对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在认证启动、对标建设、预评估及通过有效期内的各阶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及补充师资、职称评审、绩效分配、基础条件建设等各方面政策倾斜。

(二)各有关单位及学院应从学校整体工作推进的角度出发,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保证认证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学校将把认证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列入督导考核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