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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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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

校发〔2018〕60号

为全面提升我校工程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北京指南等政策与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针对我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建成国内知名、民族地区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建成国内一流的创新研究型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以及加快建设地区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统筹规划和实施新工科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国家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重点围绕内蒙古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等“五化协同”战略,大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等“六大基地”,加快构建铁路网、公路网、航空网、水利网、市政网、能源网、信息通信网七大网络体系,重点培育打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结合专业办学优势和特色,围绕工程教育改革,树立人才培养新理念、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新标准、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工程教育课程新体系、实施课程教学新形式,系统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培养一批创新和实践能力强、适应新经济和新产业需求的新型工程技术人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树立人才培养新理念

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注重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改革思路,以坚持立德树人,拓宽知识基础,加强应用实践,尊重个性发展,培育创新精神,追求卓越目标为原则,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以及创新型、综合化、全周期的工程教育认证理念,扎实推进工科人才培养工作。

(二)分析人才培养新需求

深入了解国家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经济、新产业发展态势,认真分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化工、新材料、新化工、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及相关前沿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现有的办学条件和优势,既关注当前需要,又面向未来发展,在科学分析基础上增设新专业,设计传统专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改造的途径与方式,形成符合新工科建设与发展要求的新方向。

(三)确立人才培养质量新标准

参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行业人才培养标准,认真梳理本专业工程人才的核心素养,确立新工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工程教育认证。新标准应更加注重对学生的设计思维、工程管理思维、数字化思维、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等思维方式和能力素质的培养。

(四)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

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企业工程实践优势,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实现学校和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共同建设工程实践基地、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主动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打破专业、学科、学院界限,促进学科专业融合,优化人才培养知识结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五)打造工程教育课程新体系

对应新需求、新标准、新模式,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科研成果、行业产业需求、企业案例等融入教学过程,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促进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核心价值观培育、人格塑造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和工程训练等平台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课堂革命”,创新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灵活运用翻转课堂、案例讨论、项目驱动、问题探究、体验学习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实现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转变,切实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三、建设平台及方案

(一)新工科专业建设

1.适应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将新工科专业建设与专业及学科优化调整有机结合,既着力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趋势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又注重进行传统优势专业改造升级;既要向外对接地区行业产业需求与企业支持,又要向内巩固加强学科依托和支撑。通过直接申请增设、拓展专业方向、改造传统专业等方式分批次进行建设培育,利用3-5年时间完成新兴工科专业设置和对传统工科优势专业的改造升级,培育新工科示范专业。

1)增设新工科专业

把握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新产业、新技术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变化,聚焦自治区产业创新重大共性技术需求,发挥我校学科师资优势,集中整合资源,重点增设地方紧缺、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填补自治区工科专业空白点,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

2)拓展新工科专业方向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已有工科专业设置新的专业方向,系统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组建师资队伍,积极培育新专业。

3)改造传统工科专业

适应传统产业升级对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遴选若干传统工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专业培养方案,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改进课程体系,加强办学条件建设,实现全面升级改造和优化。

2.新工科专业建设以立项形式推进。首批立项于2018年启动,建设周期为4年。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对新工科专业建设予以资助。“增设新工科专业(专业方向)”待申报获批后,拨付资助经费,并作为项目起始时间。

(二)新工科课程建设

1.依托混合式教学课程、在线开放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各类课程项目建设平台,面向工科专业、工科课程单独提出建设要求并予以立项,使新工科课程广泛分布在每一类课程建设项目中。引导教师将产业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最新要求引入课程教学,推动课程内容的重组和优化,将行业、学科的最新成果融入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新工科课程建设以立项形式推进。各类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按各项目立项经费予以资助。

(三)新工科项目研究

1.通过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自编教材立项渠道,针对新工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围绕更新教育理念、培育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重构课程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协同育人、创新培养模式等问题,立项建设一批彰显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的新工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以立项形式推进。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按各项目立项经费予以资助。

(四)新工科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

1.依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等项目平台,针对工科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等新产业的发展,打破学科、学院壁垒,紧跟专业发展前沿,建设校企合作、以校为主的特色实验室和实践基地。

2.以立项形式推进。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4年,按各项目立项经费予以资助。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激励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招就处、计财处、发展规划研究室、教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工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新工科建设与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面部署学校新工科建设各项工作。

(二)机制保障

对于涉及多个学院资源整合的新工科专业建设,由领导小组协调论证,某一学院牵头实施,相关学院全力配合,以项目形式推进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积极构建跨学科、跨学院合作机制,搭建学科交叉融合的工程人才培养平台,从制度上保证和鼓励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研发开设跨学科课程,推进跨学科合作学习。

 

(三)资金保障

统筹利用好上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学校同时设立新工科建设专项经费,保证项目建设期经费持续投入,支持遴选出的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建设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人事制度保障

对于教师个人,在职称评定及各类考核办法中,新工科项目作为教改项目予以认定。对于所在单位,新工科项目建设情况将作为学院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指标加以考量。

(五)项目管理保障

新工科各类建设项目均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形式加以建设,分期分批滚动推进。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指导实施新工科专业建设,统筹编制新工科专业建设质量指标体系。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须按照建设方案扎实开展建设研究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监控,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学院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从师资、办学条件和经验积累等方面实际出发,组织校内外行业专家深入调研论证,对接自治区产业需求,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新工科专业等各项建设。

(六)教学成果培育

对于改革效果显著、推广价值明显的新工科项目,学校予以重点培育,支持其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形成新工科建设典型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