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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美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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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美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校字〔2019〕8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美育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明德引领风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切实改变我校美育工作的薄弱环节, 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2坚持面向全体。不断健全完善我校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美育工作全面融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形成多渠道美育新局面。

3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校内美育资源,积极利用内蒙古区域艺术文化教育资源,统筹管理,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改革发展。

(三)总体目标

学校美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美育工作推进机制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逐渐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地域与校本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美育工作的任务举措

(一)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建设德艺双馨的美育教师队伍。坚持立德树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长效建设机制,把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考核落在实处。

2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美育教师的国内外访学进修和攻读学位,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按照艺术类专业学生数制订符合艺术教育特点的专任教师编制比例;按照非艺术类专业学生数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美育教师编制,同时鼓励艺术类专任教师为非艺术类学生授课。

3搭建校企或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艺术类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等专业岗位实践锻炼,并在绩效工资、教学工作量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强艺术类 “双师双能型” 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优化专业艺术教育教师能力结构。同时设立兼职美育教师岗位,聘请行业专家为兼职教授,优化美育教师队伍结构。

(二)全面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积极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学校将美育有关要求纳入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各专业要把美育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中,在通识教育模块和选修课程中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在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中融合落实,学生需修满美育相关学分。

2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引进优质公共艺术教育在线教育资源,并面向师生开放。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校本美育精品在线课程,并面向校内外开放。

3丰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提供更广泛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拓展公共艺术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在已开设的《音乐欣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电影欣赏》、《元曲鉴赏》、《大学书法》、《陶瓷鉴赏》等选修课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开设书法、绘画实践教学课堂、茶艺、大学围棋、古琴、插花、经典诗词等传统文化选修课程,以丰富大学美育教育课程的多样性。

4开展美育相关研究,促进美育教学改革。开展美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鼓励团队、教师从美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探索,开展中华美育精神研究,结合研究成果,反馈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改革。

5协同创新,推动美育协同育人工作。积极探索与文化宣传部门、学校、合作单位等协同开展美育工作的机制,将美育教育拓展出校园,发挥各自优势为学生提供广泛的美育平台。

(三)推进中国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传承创新

1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富有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石,在深厚的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提炼、转化、融合,让广大青年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了解当地特色的传统文化变迁历史,触摸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脉络,汲取地方特色文化艺术的精髓。

2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文化节等活动,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实施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在传统文化艺术的提炼、转化、融合上下功夫,让广大青年学生在艺术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

3组织各类艺术创作、艺术展演活动,对各类积极向上的原创传统文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与推广,营造富有传统文化韵味、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先进文化宣讲教育,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

(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水平

1大力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校内举办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校外多参与各种比赛、展演活动。

2充分利用社会艺术资源,提升学校美育活动品质。把社会文化艺术场馆如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等作为学校美育学习与实践基地,邀请社会文化团体、文化艺人进学校为学生表演、授课、讲座,辅导学生开展美育活动,通过持续不断的高品位的艺术表演,对学生和社会观众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及艺术素养教育,艺术品质、学术品格和社会影响与日俱增。

3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加大从普通在校生中挖掘、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的力度,带动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学校艺术实践活动要让大多数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

(五)加强艺术类专业教育建设

1注重艺术类专业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艺术类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特色的艺术类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地方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加强社会服务意识,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2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本着内容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全面开发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等原则修订艺术类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实践探索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艺术专业教育的有效模式,提升艺术教育的人文内涵与理论层次。其次,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的系统性,加强艺术专业教育教学的研究、改革和创新,既注重教学方式的灵活性、科学性,教学内容的层次性、时代性、新颖性,又注重教学体系的严密性、层次性、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还要注重实践训练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努力建构立体、开放、富有个性和充满活力的艺术类专业课程体系。

3严格执行普通高校艺术相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专门艺术人才。力争在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艺术类专业实现自治区级、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突破。

4加强艺术类专业的产学研合作。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到合作单位、艺术场馆进行实习实践,提前培养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美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严格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进行美育工作专题调查研究;审议艺术类新专业、新方向设置;审议各艺术类专业与公共艺术通识教育的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审议美育经费预算与重大教学投资项目;审议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与推荐等,全面加强我校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与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美育工作纳入我校总体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项规划,重点加强建设。

(二)推进美育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美育政策,有效利用上级主管部门的在资金、政策、社会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的文体馆、体育馆等基础设施,完善乐器、美术耗材、体育用品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存放、有效合理的使用与更新。

(三)落实经费保障

加大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衔接、配套和执行力度,对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各类美育建设项目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经费配套,并进行严格的经费使用管理,保证经费专款专用,用到实处。力争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学院多元筹措相关经费。设立乐器、美术耗材、体育用品等易耗品补充专项资金,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加大美育实习实践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建设校内外美育实践基地;鼓励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艺术类专业通过举办服装发布会、毕业设计展览等方式完成毕业设计。

(四)完善教学监督

完善美育评价体系。制定符合美育特点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方式。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注重教学过程和效果评价。加强美育工作教学检查和督导。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加强教学督导,规范美育课堂教学。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到相关单位,强化督导检查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