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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验收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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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字〔202119


关于公布第二批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

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7〕51号)和《关于第二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立项的通知》(教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经各课程团队申请、学院审查、专家组评审,学校组织完成了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果

(一)“信号与系统”等7门课程通过验收,验收等级为优秀,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称号。

(二)“电子技术课程设计”等14门课程通过验收,验收等级为良好,认定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

(三)“制药反应工程”课程不通过验收,取消立项。

二、建设要求

(一)通过验收的课程,后续应常态化持续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并在教学任务书中注明“混合式教学模式”,作为学生选课参考。各开课单位应高度重视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对课程的管理、监督和支持。

(二)“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和“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称号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评。

(三)本次验收结果为良好的课程可在1年后(至少经过新一轮次教学实施)再次申请验收,如验收结果为优秀,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称号。

(四)延期结题的课程须在1年内申请结题验收,否则取消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验收结果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