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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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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集中收取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材料内容

详见附件。

二、递交时间地点

申报学生按照附件要求提前备齐全部材料,在2021年5月27日—6月4日交至明德楼322。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不予接收。

三、其他

尚未体检学生在递交材料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附件: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高校认定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