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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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字〔2021〕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的界定与认定
(一)竞赛项目的界定
我校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经学校学术委员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同意,纳入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管理的项目。
重点项目目录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1〕12号)》中第七条“特长生资格认定”认可的“大学生科研竞赛目录”。
一般项目是指未被列为重点项目的其他学科竞赛项目,不列入“特长生资格认定”认可的项目。
(二)重点学科竞赛项目组织流程和要求
重点学科竞赛项目组织或参加的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相关学科竞赛(含校赛、自治区赛和国赛)的承办申请。
2.教务处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竞赛(本科)项目目录》对赛事承办申请进行审核,并与学院联合发布赛事通知。
3.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学科竞赛(含校赛、自治区赛和国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4.竞赛项目的启动、过程选拔、推荐、获奖申报等环节均在学校实践教学平台“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管理。学科竞赛项目结束后,竞赛负责老师、指导老师或学生应及时在系统中上传证书及相应成果。
二、竞赛经费
(一)根据经费情况,学校对组织参加自治区级(含)以上的重点学科竞赛给予一定的资助。一般学科竞赛项目由各学院自筹经费组织参赛。
(二)学校鼓励各学院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学科竞赛。
三、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据《关于规范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教字【2020】34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可获得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该目录适用于自发布之日起所有在校生,相关业绩认定以发布之日算起。)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