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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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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

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兼顾教学和防疫工作,现就本学期末有关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一、202112-6日,统一安排全校性课程的结课考试,考试安排如下:(各班级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12日下午14:00-15:30 大学物理实验A

202113日上午08:00-09:40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新城)

202113日上午10:20-12: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城)

202113日下午14:00-15:40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金川)

202113日下午16:20-18: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金川)

202114日上午08:20-10:00 工科化学

202114日下午14:00-15:40 工程力学

202115日上午08:20-10:00 工程制图

202115日上午08:20-10:00 工程制图A

202115日上午08:20-10:00 机械制图()

202115日上午08:20-10:00 机械制图A()

202115日上午08:20-10:00 机械制图M()

202115日下午14:00-15:40 大学英语()

202116日上午08:20-10:00 高等数学A()

202116日上午08:20-10:00 高等数学B()

202116日上午08:20-10:00 高等数学M()

202116日下午14:00-15:40 线性代数

202116日下午14:00-15:40 线性代数M

二、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后续教学任务,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组织学生有序分批离校,并提前告知学生相关教学安排,方便学生购票。

三、因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影响的学生,除需要统一考试的教学环节外,完成教学任务的时限可适度推后,待其研究生考试结束后提交。

四、按计划安排校外实习的专业,在完成实习后,学生原则上不再返校。随队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实习安排,方便学生顺利购票,并保障与家长、学生的联系畅通,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五、严格考勤,通过企业微信号“课程助手”报送学生旷课或缺勤情况,避免因未报或漏报对学生动向掌握不清而引发严重后果。

六、本学期所有教学环节的成绩报送应在2021117日前完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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