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0-23
- 浏览次数:3209
〔2020〕109号
关于申报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创新创业改革的专项项目。
二、实施步骤
相关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组织师生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企业将立项情况报高教司备案→教育部高教司发文→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企业组织验收。
三、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1.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2.根据《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加强与行业产业的合作,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
2.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登录企业网站,下载各企业的申报书,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
3.各单位申报完成后,另将《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备案。
五、其他
项目获批后须按照项目进展计划,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项目建设任务,按时结题。结题通过后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备案。
联系人:张世娥, 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