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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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号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 [2017]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除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采矿工程(职高起点)专业外,其它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已缴费注册的在校学生。
根据目前各专业班级建制、学生人数和学籍状态,各专业可转出名额、空余学位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截至申请时,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内。
2.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或重修合格)。
三、工作组织及有关事项
为保证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并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人选。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查,提出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1.截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学生允许在全校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20%的学生允许在本学院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其中,校企合作专业就读学生,只能在校企合作专业间选择专业志愿。
2.平均学分绩点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综合审查—>执行审查”功能统计的“平均总学分绩点”结果为准。
3.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四、学生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公章。
五、工作进度
1.学生申报:10月10日—10月13日。
学生登陆教务处首页,点击“综合业务系统-学生业务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通过“优秀学生转专业”业务模块,填报本人申请、联系电话及志愿信息,确认并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
学生提交前务必勾选“最终确认”项,未在系统中确认申请、未将纸质申请表送交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未按时完成上述申请操作,均为无效申请。
2.学院审核:10月14日。
学生所在学院初审申请资格、确定推荐名单,并登陆教务处首页,点击“综合业务系统-教工业务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通过“优秀学生转专业”业务模块,删除确认状态为“否”或未递交纸质申请表的学生名单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经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同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无需报送电子版。
3.复审录取:10月15日—10月16日。
教务处对上报材料汇总、审核,根据学生成绩排名、现专业转出名额和志愿专业空余学位情况,确定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4.名单公示:10月17日—10月19日。
5.发布名单:10月20日。
学校发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学生持学生证、学籍卡、学校文件(网页打印)到各转入学院报到。各接收学院记录学生学籍卡学籍异动信息,并将学校文件装入学生档案存档。
六、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已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转入的专业颁发毕(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级转专业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9日